官渡区法院聘心理咨询师作特邀调解员 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

昆明信息港讯 (昆明日报 记者陈力)官渡区法院关上法庭再出创新举措——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引入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作为特邀调解员,从法律和心理两个维度,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和心理疏导。

官渡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晏晖说:“成立家事审判专业派出法庭是官渡区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的必然选择;引入心理咨询师是官渡区法院全国家事法院试点工作的又一举措,开展心理服务也是进行司法改革的一项探索。”他认为,心理咨询为当事人提供了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的方案,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心理疏导的方法对服务审判、服务干警也是有益的,这既是塑造法官阳光心态,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为民的又一体现。

离婚也要离得有质量

家事审判 体现对当事人的关心

心理咨询师和婚姻家庭咨询师受邀介入案件调解后,运用专业方法,帮助诉讼参与人缓解紧张情绪、疏导心理障碍,为修复家庭成员的情感、化解矛盾纠纷发挥积极作用。

1月29日下午,黄某某(男)和邓某某(女)相约来到关上法庭,向法院起诉离婚。走进温馨的家事调解室后他们得知,主持调解的不仅有法官,还有心理咨询师义务为他们做心理咨询。

邓某某说:“有点意外,之前从来没听说过到法院起诉离婚会有婚姻家庭咨询师参与调解。”咨询师杨燕华见当事人脸上露出异样神情,立即解释说:“你们既然决定离婚,离婚也要离得有质量。你们想过没有,你们这段婚姻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只有想清楚这些事,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今后才会有更幸福的婚姻生活。”杨燕华的开场白说到了当事人的心坎上,他们表示愿意与咨询师进一步交流。

杨燕华是官渡区法院聘请的特邀调解员,她是国家一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年从事婚姻家庭方面的心理咨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关上法庭庭长赵梦介绍,关上法庭是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庭,近年来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有许多创新之举。今年伊始,在官渡区法院党组的支持下,关上法庭引入心理咨询师作为特邀调解员,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在全省首创“法律+心理”模式,在法律服务上也更趋人性化。

消除心里乌云

延伸职能 为当事人修复心理创伤

邓某某擅于表达,她说自己对工作充满热情,事业发展也很好,而远在广东的丈夫不求上进,与自己的差距越来越大;他们在对孩子的教育方面也有很大分歧。这些都让她很苦恼。“离婚对我是一种解脱,离婚后会感觉轻松。”

虽然男方不愿意离婚,“她一直坚持要离,那就只有离了。”杨燕华意识到,这是这对夫妻的日常,女方在家庭中太强势,没有给男方太多表达的机会。杨燕华对邓某某说:“女人在事业上可以做女强人,但在家庭里不要做强女人。”她也建议男方:“爸爸要学会表达,表达对孩子的爱、对家人的爱。”

法官与杨燕华通过分析,判断黄某某、邓某某之间的夫妻感情一时无法救治。在法官的参与下,双方就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等达成一致。女方表示:“如果男方在事业上超越我,我也许还会接受他。但在短期内我们不可能复婚。”

他们这段看似没有太大矛盾的婚姻为什么会走到尽头?男方认为,他一直没有离婚的想法;而女方感觉:“不离婚,他就像是乌云压着我,让我觉得透不过气来。”这片乌云是什么呢?杨燕华说,这需要在邓某某愿意的前提下,与她进行单独的、更深入的交谈,邓某某才能完全打开心结,更好地化解心里郁结的一些问题。他们记下心理咨询师的联系方式,在遇到情感或孩子教育的问题时可以向杨燕华请教。

当天,承办法官文若钰把《民事调解书》和《离婚证明》送达黄某某、邓某某,并说:“通过调解,你们双方都能释然,好聚好散,对今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会有很大益处。”黄某某和邓某某也表示,他们今天说出了许多平时没能跟对方说的心里话,心里轻松了许多。

此次调解,双方不仅达成了一致,而且通过心理咨询,双方心理得到修复,这也是关上法庭延伸家事审判职能,在结案事了的同时,对当事人进行诊断、修复和治疗。

官渡区法院副院长吕磊认为,引入心理咨询师有利于修复当事人心理创伤,也为法官开展调解工作打下基础,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利益。也可发挥“雁阵效应”,强化家事案件协同协调、共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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