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行动(以下简称关爱行动)。 2022年至2025年。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打好基础、上进心为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做好精神卫生服务工作。 逐年推介工作,力争每个县(市、市、区)至少有一个社区或村有老年人心理关爱点。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关爱行动要求,增加老年人心理关爱点,惠及更多老年人。
根据通知,关爱行动的重点范围包括:2022年至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选取1000个城市社区和1000个农村行政村开展关爱行动。 到“十四五”末,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个社区或村建有老年人心理关爱点。 各地按要求对入住老年心理照料中心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重点关注经济困难、空巢(独居)、留守、失能( 痴呆症)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通知提出三个具体内容:培训、心理健康评估与宣传、必要的干预和转诊推荐。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举办关爱行动线上线下培训活动。 对居住在老年心理照料点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采取集中或入户访问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评估,了解老年人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 同时,广泛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宣传。
对于评估结果显示正常的老人,鼓励他们继续保持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积极鼓励身边的老人参与社会活动。 对于评估结果显示轻度焦虑、抑郁的老年人,可实施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等心理干预,改善其心理健康状况,并定期随访。 对评估结果怀疑存在认知异常或中度以上心理健康问题的老年人,建议到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门诊就诊。
此外,通知还提出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爱心行动,切实保障工作经费。 鼓励各地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充分发挥相关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合力,确保目标顺利实现。 (记者孙红丽)
来源:人民网